admin 發表於 2022-7-2 13:39:00

非機動車新規來了!上海公安:近期將嚴查“闖紅燈”“不戴頭盔”等

東方網記者項穎知2月26日報道:《上海市非機動車平安辦理條例》老人醫用護具,今天上午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二十九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於5月1日起實施。新規初次對快遞、外賣等車輛違規情況作了明確規定。别的對同享單車、電動車火災防备等都提出了細化規定並明確監管責任主體、處罰力度和處罰對象。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介紹該條例的立法布景時暗示,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上海非機動車辦理領域面臨的重要問題發生了變化。一方面快遞、外賣、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等新興業態發展迅猛,但行業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辦理手腕不明確,存在辦理短板。二是相關從業人員交通平安意識亏弱,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成為影響門路交通平安的首要身分。别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利用、充電環節存在諸多不規范問題,導致火災變乱呈多發頻發態勢,必要進一步加強辦理。是以有需要通過处所立法,進一步聚焦非機動車交通、消防等平安辦理,為晋升精細化辦理程度,確保都會運行平安,供给加倍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實施後,上海公安將加強執法事情,體現力度和溫度。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臻介紹說,一方面,嚴查嚴處非機動車易致禍違法行為,體現執法力度。《條例》聚焦非機動車平安問題,旨在預防和減少非機動車平安變乱。公安機關將以《條例》規定為素描,抓手,重點查處非機動車“闖紅燈”等易致禍違法行為,和“未佩带平安頭盔”等《條例》新規定的違法行為,通過“嚴執法”來“除隱患”。别的,在現場執法的基礎上,公安機關還將創新辦理手腕,通過“RFID(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等非現場執法方法查處快遞、外賣非機動車相關交通違法,加強對重點非機動車的執法辦理。

另外一方面,要堅持人道化執法,體現都會溫度。根據“處罰和教诲相結合”的原則,對於非機動車因信號燈妨碍、禮讓行人、避讓機動車等特别情況酿成的交通違法,和遵法記錄杰出、初次違法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將進一步優化完美容錯機制,從輕或免於處罰。

别的上海將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緊盯電動自行車銷售、改裝、利用、停放充電等環節,以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快遞外賣網點、住民小區為重點,從嚴整治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堵佔分散通道等行為,及時解除消防平安隱患。

記者领會到,新出爐的條例共七章四十八條,重要包括如下幾方面內容。

1. 推動多方參與,構建非機動車平安辦理協同共治款式。

由於非機動車平安辦理触及諸多環節和領域,必要社會參與,加強協作共同。條例對當局、部門、行業組織等相關主體的責任作了明確:一是明確了市、區人民當局對非機動車平安辦理事情的領導職責﹔二是请求鄉鎮人民當局、街道辦事處統籌協調轄區內非機動車平安宣傳教诲和規范停放、平安充電等辦理事情﹔三是明確了公安、商務、市場監管、交通、門路運輸、郵政辦理、消防救济、城管執法等部門的非機動車平安辦理相關職責,並创建信息同享和執法協作機制,實現全過程監管﹔四是規定非機動車相關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辦理,引導、協調、監督會員單位依法從事非機動車生產、銷售活動或在經營活動中平安利用非機動車。

2. 強化源頭治理,規范非機動車生產、銷售和登記辦理。

為了從源頭上減少各類平安隱患,條例從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環節入手加強規范辦理。一是明確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非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應當合适有關國家標准﹔二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証请求,代替汐止通馬桶,現行產品目錄辦理﹔三是明令制止拼裝、加裝、改裝非機動車和相關經營行為﹔四是根據《門路交通平安法》的授權,規定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應當登記获得非機動車號牌,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實行自願登記,並規定對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核發專用號牌﹔五是明確公安機關為公眾辦理非機動車登記供给便當﹔六是規定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平安技術檢查轨制,即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自登記之日起每滿五年的,應當進行平安技術檢查,公安機關應當對電動自行車的制動器、動力裝置等平安機能進行檢查。

3. 加強慢行交通規劃建設,嚴格非機動車通行辦理。

非機動車平安有序通行離不開完美的門路交通設施和杰出的駕駛習慣。在通行設施方面,條例安身於買通慢行交通堵點,規定相關部門、區人民當局應當加強區域慢行交通及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完美系統、連續的非機動車道網絡﹔針對交通平安隱患較大的門路,優化非機動車通行條件。在門路通行方面,條例明確了非機動車號牌利用和一般通行規則,並對電動自行車等車輛的通行作出特別規定,包含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當佩带頭盔、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開啟燈光、不得連續及長時間鳴喇叭等。

4. 規范停放秩序,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辦理辦法。

為了加強非機動車停放秩序辦理,條例一是在停放資源方面,明確區人民當局應當編制本區非機動車門路停放點的設置規劃,並指定專門辦理气力負責停放點設置和平常辦理事情,交通集散地和人員流動較多場所和室第小區應當加強非機動車停放設施的規劃建設﹔二是在停放行為辦理方面,明確非機動車門路停放行為規范和沿街單位的辦理義務﹔三是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辦理方面,明確汽車借款免留車,總量調控的请求,创建車輛投放動態調整機制,请求企業做好平常調度和停放清算事情。

5. 凸起問題導向,強化新興業態電動自行車交通平安辦理。

一是設定了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和其他相關企業的平安辦理責任,包含创建健全內部交通平安辦理轨制,開展平安教诲和培訓,催促駕駛人平安、規范利用車輛,公道確定配送路線、時間等﹔二是注意發揮行業組織感化,制订行業平安自律公約,制订規范指引,統一相關行業標准,採取行業懲戒辦法﹔三是落實專用號牌辦理请求,明確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利用專用號牌﹔四是明確網約配送協議的树模文本由市公安會同相關部門制订和颁布。

6. 堅持多措並舉,防备電動自行車火災變乱。

為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變乱發生,條例從多個環節強化消防平安辦理。一是在生產、銷售環節和制止拼裝、加裝、改裝的規定中,凸起對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的辦理﹔二是疏堵結合,推動室第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建設﹔三是明確制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重點區域,包含分散通道、平安出口、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等﹔四是明確了相關企業的消防平安責任。

7. 實施綜合治理,晋升非機動車平安保障能力。

條例通過宣傳教诲、保險、信誉等多種手腕,強化非機動車平安綜合治理。一是推動社會各方積極開展非機動車平安辦理相關法令、法規和平安常識的宣傳、教诲﹔二是鼓勵投保非機動車圈外人責任保險、人身傷害保險和財產損失保險﹔三是明確將非機動車駕駛人和相關企業違法信息納入大眾信誉信息平台的具體情景﹔四是規范非機動車廢舊電池和車輛收受接管行為。

8. 嚴格責任究查,明確有關違法行為的法令責任。

條例堅持處罰與教诲相結合的原則,明確了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環節的處罰規定,細化了非機動車門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情景,規定了信息化執法手腕,並明確了相關單位不實行非機動車平安辦理義務等的法令責任,和相關行政辦理部門有關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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