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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驾驶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印發!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道路...

金融界12月5日消息,交通運輸部辦公厅印發《自動驾驶汽車運輸安全處事指南(试行)》。其中提到,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路子乘客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應随車配备1名驾驶员或運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從事路子貨物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原则上随車配备安全员。

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有条件自動驾驶汽車、高度自動驾驶汽車應随車配备1名安全员;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完全自動驾驶汽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區域運营時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車比不得低于 1:3。

安全员该當接收自動驾驶汽車技術和所從事相關運輸業務培训,熟练掌控路子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级别自動驾驶系统操作技能,熟知自動驾驶汽車運行線路情况,具备垂危状态下接管車輛等應急處置能力。自動驾驶汽車的自動驾驶成果變更或更新升级後,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要及時增冰淇淋機,强對安全员在岗培训,确保其及時掌控新成果、新技術、新哀求。安全员應符合交通運輸范围從業人员打點相關规定和哀求,得到相應業務類别的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辦公厅關于印發《自動驾驶汽車運輸安全處事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新疆生產拔擢兵團交通運輸厅(局、委):

為引导自動驾驶技術發展,规范自動驾驶汽車在運輸處事范围操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運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路子運輸、城市客運打點有關规定,我部组织方式了《自動驾驶汽車運輸安全處事指南(试行)》,现印發给你們,请结合實際認真贯彻落實。

交通運輸部辦公厅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開颁布)

自動驾驶汽車運輸安全處事指南(试行)

為引导自動驾驶技術發展,规范自動驾驶汽車在運輸處事范围操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運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路子運輸、城市客運打點有關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在城市路子、公路等用于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各類路子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路子乘客運輸經营、路子貨物運輸經营活動的,适用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自動驾驶汽車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准,在設計運行条件下具备實行全部動态驾驶任務能力、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将其纳入產品准入范围的汽車,包括國家標准《汽車驾驶自動化分级》(GB/T40發熱護膝,429-2021)大白的有条件自動驾驶汽車、高度自動驾驶汽車和完全自動驾驶汽車。

二、基来历脆梅,根底则

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路子乘客運輸經营、路子貨物運輸經营(以下统称自動驾驶運輸經营)應對立依法依规、诚實守信、安全至上、创新驱動的原则。自動驾驶汽車運輸打點應對立安全第一、守正创新、包容開放、有序鞭策的原则。

三、操纵場景

為保障運輸安全,自動驾驶汽車開展路子運輸汽車借款免留車,處事應在指定區域内举辦,并依法經過進程路子交通安全评估。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經营活動的,可在物理封闭、相對付封闭或路况简单的固定線路、交通安全可控場景下举辦;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营活動的,可在交通状况精采、交通安全可控場景下举辦;谨严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路子乘客運輸經营活動;可使用自動驾驶汽車在點對點干線公路運輸或交通安全可控的城市路子等場景下從事路子貨物運輸經营活動;禁止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路子危险貨物運輸經营活動。

四、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

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路子乘客運輸、路子貨物運輸的經营者(以下统称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經营范围應登記相應經营業務類别;出租汽車客運(網约車)、路子乘客運輸應依法投保承運人责任保险。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運营的,應符合國家及運营地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運营哀求。從事出租汽車客運、路子乘客運輸經营、路子貨物運輸經营的,應具备相應業務類别的經营容许資質。城市客運企業、路子運輸企業可與汽車生產企業组成連系體開展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该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续,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為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從本家儿動驾驶汽車運輸經营處事供應辦理渠道。

五、運輸車輛

從事路子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應淚溝,符合國家相關標准及技術规范等哀求,依法辦理機動車注册登記,得到機動車号牌和機動車行驶证。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的自動驾驶汽車應符合國家及運营地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運营哀求。從事出租汽車客運、路子乘客運輸經营、路子貨物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還應符合交通運輸行業有關經营性機動車運营安全技術標准哀求,依法得到運营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發的《采集預约出租汽車運輸证》或《路子運輸证》。自動驾驶汽車需變更自動驾驶成果、举辦車輛軟件系统升级的,應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规定實行,确保車輛運行安全。

從事路子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運輸条例》《機動車交通事變责任逼迫保险条例》和《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智能網联汽車路子测试與树范操纵打點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有關哀求,供應交通事變责任逼迫险凭证和交通事變责任保险凭证或事變抵偿保函。

六、人员配备

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路子乘客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應随車配备1名驾驶员或運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從事路子貨物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原则上随車配备安全员。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有条件自動驾驶汽車、高度自動驾驶汽車應随車配备1名安全员;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完全自動驾驶汽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區域運营時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車比不得低于 1:3。安全员该當接收自動驾驶汽車技術和所從事相關運輸業務培训,熟练掌控路子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级别自動驾驶系统操作技能,熟知自動驾驶汽車運行線路情况,具备垂危状态下接管車輛等應急處置能力。自動驾驶汽車的自動驾驶成果變更或更新升级後,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要及時加强對安全员在岗培训,确保其及時掌控新成果、新技術、新哀求。安全员應符合交通運輸范围從滑膜炎噴霧,業人员打點相關规定和哀求,得到相應業務類别的從業資格。

七、安全保障

(一)安全生產制度。

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责任,建立實施運营安全打點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全员安全生產责任制度、車輛技術打點制度、安全评估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動态监控打點制度、采集安全打點制度、從業人员安全打點制度、關键岗位安全生產操作规程、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教导培训计划等。

(二)運輸安全保障。

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建立健全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在正式運营前要制定自動驾驶汽車運輸安全保障方案,大白自動驾驶汽車的設計運行条件、人员配备情况、運营安全風险清单、分级管控法子、突發情况應對法子等。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與汽車生產企業、安全员等签定协议,大白各方权利责任义務,并组织對運輸安全保障方案举辦專業性论证和安全風险评估。運輸安全保障方案和安全風险评估報告應奉告運营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和應急打點部門。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要确保運輸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無法保障運輸安全的,應及時依法暂停自動驾驶運輸經营。

(三)運行状态信息打點。

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确保車輛技術状况精采,按照車輛操纵说明书操纵運行。從事路子運輸經营的自動驾驶汽車應具备車輛運行状态信息記录、存储和傳輸成果,向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和運营地有關主管部門實時傳輸關键運行状态信息。在車輛發生@變%tr712%乱或主%5SW1C%動@驾驶成果失效時,應自動記录和存储事發前起码90秒的運行状态信息。運行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項内容:車輛標識(車架号或車輛号牌信息等);車輛控制模式;車輛位置;車輛速度、加速度、行驶方向等勾當状态;環境感知及响應状态;車輛灯光和旗帜暗号實時状态;車輛外部360度視频监控情况;反响驾驶人和人機交互状态的車内視频及语音监控情况;車輛接收的远程控制指kubet,令(如有)和車輛故障情况(如有)。

(四)車輛動态监控。

車輛符合《路子運輸車輛動态监督打點辦法》及國家有關规定的,要加强自動驾驶汽車動态监控,對車輛運行區域、運行線路、運行状况举辦监控打點,及時提醒更正和處理违法违规行為。運营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敦促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加强對運輸車輛及安全员的動态打點。

(五)安全奉告。

自動驾驶汽車應在車身以精明圖案、文字或色采標識,大白向其他交通参與者奉告其自動驾驶身份。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路子脫髮治療,乘客運輸的經营者,應經過進程播放視频或张贴標識等法子,向乘客奉告車輛自動驾驶成果、安全乘車知識、安全行動不舉怎麼辦,辦法操纵辦法、垂危逃生辦法等事項。

(六)應急處置。

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制定脫毛膏推薦,自動驾驶汽車運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大白突發事件類型和级别、處置辦法、應急响應步调、职责分工和保障法子等,并定期组织開展應急操练练習。自動驾驶汽車在運营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安全事變時,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按應急預案哀求启動應急响應,做好應急處置;發生人员伤亡安全生產事變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规定及時向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八、监督打點

(一)泛泛监督。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增%816KO%强對主%5SW1C%動@驾驶汽車運輸經营活動的监督打點,按照“雙随機、一公開”哀求開展监督检查,依法定权益敦促自動驾驶汽車生產企業和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严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规開展路子運輸經营活動,保障運輸安全。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结合本地實際,制定高于本指南的安全要求和法子。

(二)隐患整改。

操纵自動驾驶汽車從事路子運輸經营活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運营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定权益责令自動驾驶汽車生產企業和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麻利整改。無法保障運輸安全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運輸条例》等法治療鼻竇炎,令法规依法举辦處理。

(三)信息反馈。

在運营中如發现自動驾驶汽車存在技術错误谬误、隐患和問題的,自動驾驶運輸經营者應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反馈,有關主管部門敦促汽車生產企業麻利排查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產安全。運营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定期监测汇总本地自動驾驶運营處事情况,掌控行業安全和運营處事情况。省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每年年底前向部報告辖區内自動驾驶汽車運輸經营情况。

抄送:部科學研讨院、公路科學研讨院,中間纪委國家监委驻交通運輸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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